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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1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13号)、《安徽省关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8〕1号)和《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精神,现就我院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任职资格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下面简称“指导意见”)执行,该“指导意见”未尽事宜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执行。

二、关于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评审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总体按照个人申报、维护个人信息库、各系(部)审核与公示、学院复核、评审专家评审、公示、学院审定和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于10月20日前根据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报送到所属系(部)

各相关部门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考核、教研项目及成果、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经历、社会服务、企业实践等。学生处会同各系(部)审核辅导员经历、育人成果等。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课时、人才项目、荣誉、挂职、兼任社会职务等。

(二)各系(部)审核与公示。

 报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10月30日前,各系(部)根据申报人条件和评议的结果,将本部门申报人员《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公示后的材料不得增加或修改。对原始材料不真实、不符合要求、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院推荐。

1.审查。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对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鉴定,同时要加强对申报人的教育和管理,组织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实行材料审核负责制,系(部)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证件、原始材料、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确保材料真实可信,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应将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2.公示。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从事专业、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类型等)在系(部)公示,申报的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材料在系(部)公开展示,以上公示(展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推荐。系(部)应严格对照有关文件,重点考核申报者任现职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教学效果、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年度考核情况,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及年度评价总成绩表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原始材料不真实、师德失范者或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者,系(部)不得向学院推荐。因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有异议未经查证等造成的后果由系(部)负责。对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申报材料,学院职能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学院复核。11月8日前,人事处对各系(部)所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专家评审。11月25日前学院在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审方案要求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院初、中、高级职称评定拟通过人选。

(五)公示。学院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院审定。公示结束后,确定2023年初、中和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名单。

(七)上报备案。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经系(部)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推荐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该表属于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范围,按照规定,在印制时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印制采用A3规格的纸张。

(三)《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下载后必须手填。

(四)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双师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总成绩表》。

(六)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七)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论文由学院科研部门负责检索,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

(九)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十)《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十一)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者需提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代表作鉴定材料(由学院人事处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副教授提供2篇、教授提供3篇代表作复印件各3份,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院、学科和申报职务。

四、重点注意事项

(一)继续教育问题

申报人需完成任职期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即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论文检索问题

申报人须在10月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原件及《365游戏娱乐平台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365游戏娱乐平台论著、教材验证报告》(含电子稿),教务处负责统一检索核验工作。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证明。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负责。

(四)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实行评鉴合一,由职称评审专家进行鉴定。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须提供电子稿,填写的论文(论著)题目、论文发表(出版)刊物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出版)日期要具体到月。送鉴论文须提供电子稿,并制成pdf格式。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各类附件表格要求规范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以及其他要求,按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申报过程中所需表格,请各申报人在附件自行下载。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人事处。

(三)评审费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及最新通知为准。

                                                                            365游戏娱乐平台人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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